关于加强离沪来(返)砚人员排查管控的告知书
关于加强对上海市来(回)人员查控的通知
4月15日上午,上海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发布“符合离沪条件并要求返乡的,将补助返乡”的消息,引起新一轮“返乡潮”。目前上海疫情已波及全国30个省份,我县防范上海疫情的投入压力巨大。为避免因感染者输入而引发局部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觉举报
如有上海亲友,应主动向当地村(社区、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并强烈建议上海亲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尽量留在原地,接受管理”;确需回砚的,必须在出发前向目的村(社区、单位)报告,乡(镇)、单位向县防疫指挥部报告。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行程等。,对不配合有关防疫规定而影响疫情防控的将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合理安排行程
离开上海回砚的人要选择合理的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换乘,避免中途停留,返回途中要规范佩戴口罩,保证点对点回砚。
三。配合疫情控制
所有过去14天在上海居住的人员将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离开上海后立即报告并配合当地疫情指挥部实施控制措施。
四。互相提醒,互相监督
党员干部带头,人民群众配合,动员身边的亲友如实报告在沪亲友信息,互相提醒,互相监督,筑牢群防群控的防线,共同守住“外防内进”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