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用品的运输,切实为群众和企业办理车辆驾驶和管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特介绍新冠肺炎重点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驾驶员管理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9项措施。
详情如下
一、全力保障疫情相关业务“应急办”
车管所设立了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登记、驾驶证换证、换发等“应急窗口”,开通了专门的“绿色通道”。对抢险、防疫、运送医务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以及运送蔬菜、食品等居民生活用品的车辆,实行点对点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的便利。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最新一批投入使用的疫情防控车辆积极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车辆和驾驶证集中办理服务,并特别努力确保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尽快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管理”
深入推广应用“交管12123”手机APP,全面推行临时号牌、更换号牌等26项业务网上办理,全力确保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和办结。人们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j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或手上办理。(详情请点击右边链接了解)→疫情期间,网上可以做交通管制!
三。延长机动车辆的强制报废期限
机动车强制报废时间为2022年2月13日至4月30日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四。选择互联网号码后延长确认时间
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网上预选号牌的,确认时间由原选号后3个工作日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前。
五、延长驾驶证注销期限
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因驾驶证超过三年未换发的,注销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六。延长学习驾驶证书的有效期
2022年2月19日前已经受理并发放的机动车驾驶人学习驾驶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3个月。
七。延长满分教育记录表的有效期
对2022年5月16日前已办理网上满分教育但尚未完成的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3个月。
八。延长原机动车号牌的保留期
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新能源汽车号牌变更、换发等业务后,自2022年2月13日至2022年4月30日,原号牌保留2年的,保留期统一延长3个月。
九。临时取消临时行驶证发放次数
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临时取消临时驾驶证核发次数限制,办理转出业务的,暂不核发超过2个临时驾驶证。
广大市民可通过苏州公安综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苏州公安微警务、苏州公安APP、交管12123APP、江苏政务服务网、苏州周舟等网上服务平台,足不出户办理各类公安业务。
车辆通行,全程“在线”
目前有临时货车通行证、施工车辆通行证、无毒危险品运输通行证等。可以在线办理。以一天处理2000多件的货车临时通行证为例。下面简单介绍一下网上办理业务的方法。一、在电脑端注册登录“苏州公安综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后,直接点击“苏州公安旗舰店”板块中的“货车临时通行证”,或通过微信->:微服务->:在掌上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即可进入办理页面。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选择行驶路线,即可完成申报。申请完成后,您可以在首页的“我的处理”功能中查看货物的处理进度。如果批准,点击详细信息按钮下载并打印卡车的临时通行证。
驾驶证和机动车业务“交管12123”APP办公
在手机上下载“交管12123”APP。实名登记后,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就可以通过手机办理驾驶证、驾驶证换证、延期换证等业务。
打开APP,点击更多按钮,可以看到可以办理的17项机动车业务、14项驾驶证业务、4项违章处理业务、3项事故业务、10项学习教育业务和3项便民服务。
这些事项也可以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2/]中办理。您可以在电脑上访问“https://js.122.gov.cn/"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获取最新信息。实名登记后,可以办理以下11项机动车业务、11项驾驶证业务、2项违章处理业务、9项全标志验证业务。
请广大市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他们不组织、不参加不必要的聚集活动,自觉不外出、不参观、不聚会、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