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精英大厦人才支持住房申请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近日,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即将投入使用一批人才租赁房。为做好人才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现公告如下:
房屋类型
该房产位于龙湾区周浦街道新二路28号精英大厦(瓯海大道与新二路交叉口)。户型主要有两种:建筑面积40㎡的标准间;套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
新邦魔方公寓(温州浙南科技城店)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新二路28号
二。应用条件
申请人需在龙湾区某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并依法以该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本人及配偶从未在温州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区)拥有住房,均未享受过市、区住房优惠政策。
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F类及以上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新聘教师(骨干教师),以及灵活引进人员,参照《温州市灵活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温为人〔2019〕5号)执行;
2.在我区科研院所、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工作并具有全日制学士学位的人才;
3.在住房相对充裕的情况下,申请条件可放宽至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且近2年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具体《温州龙湾区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修订)》(龙文编办〔2020〕10号)、《关于<温州龙湾区、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补充规定(修订)》(龙文编办〔2021〕16号)及最新政策为准。
三申请流程
1.声明路径
地址:http://RCF . wzzjis . com:9080/ext component/security/talent _ login.jsp
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时需要进行法人登记,根据提示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扫码登录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2。资格考试
组织、住建部门负责人才资格、人才住房资格的审核。
3。名单的公布
审核合格后,由住建部门进行公示(含市直单位科研院所申报对象,通过市级平台资格审核后转入我区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住建部门将通过对象名单材料提供给浙南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和科技城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租赁办”)。
4。签到
做租赁通知申请对象。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通过确认名单等。,去租赁办报到,参与摇号选房、合同办理等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精英大厦办理后续配租相关证件入住。
四个租赁区域和租赁价格
1.符合条件的A、B、C类人才(按最新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下同),因住房面积限制,配租80㎡套房,租赁期内免租。
2.符合条件的D、E类人才,面积80㎡套房,租金为科技城财政局核定评估价的30%。
3.符合条件的德类(指申请40㎡标准间)和F类人才,租赁面积40㎡标准间,租金为科技城财政局核定评估价的30%。
享受上述人才租房优惠政策的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
五个联系信息
1.人才资格考试
龙湾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系人:林晓燕
电话:0577-8696626
2.人才住房资格审查
龙湾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人:向晶晶
电话:0577-86969281
3.科技城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
电话:0577-88017095
地址:新三路16号高辛大厦22楼服务部
4.科技城人才保障住房租赁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也
电话:0577-56676021
地址:龙湾区南洋大道浙南云谷H栋408室
温州市龙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温州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F类人才
F1:在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全日制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贡献100分以上者;浙江金牌导游;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中全职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中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职业资格,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其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员。
F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F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F3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