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出台《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与救助办法》,规定湖南低收入家庭包括: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贫困人口家庭;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放宽至2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成员都是低收入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