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教师编制报考条件


2021厦门编制教师招聘条件

2021厦门春节教师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职业学校的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选择其一。

7.申请学科相应职务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1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其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申请岗位的学科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在资格复审截止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全部教师笔试科目合格证书;能力测试等级证书;

(2)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尚未实施国考的,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心理学证书、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学校的专业课暂时不需要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经考核,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且未达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职人员;

8.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报名后、录用前试用期内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9.军人;

10.正在就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

11.市里在编教师;

1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作出结论,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3.构成任职后回避关系;

14.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根据不同阶段分别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

(三)发布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文化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学前教育专业(含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下同)。

(二)具有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不含,下同),学前教育专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教学新秀、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下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质课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等奖。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幼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2021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27日(不含)以后出生,下同)。

(2)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中学教师职称(原中学、小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或者具有小学教师职称(原中学、小学)及以上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县(区)级及以上教学新秀、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下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质课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等奖。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教师职称,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师范专科及以上;

②非师范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原厦门师范学校(师范学校)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原中学级、小学级)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2021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中学教师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或者具有中学教师职称及以上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县(区)级及以上教学新秀、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下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质课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等奖。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教师职称,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具有中学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的,还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附件4)。

附件4。2021-2022学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

附件5。2021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报考相应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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