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首房首贷政策


无锡公积金首套首贷房的界定

无锡公积金首套贷款房的界定

首套首次贷款:即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是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目前唯一的住房(无购房记录),即首套房首笔公积金贷款

比如:卖掉原来的公积金贷款房,办完过户手续,现在再买一套房!

不能算首套房,只能属于二套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40%。贷款金额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天中午12: 00的数据为准)。不超过50万人不超过80万对夫妇。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和余额挂钩。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公积金贷款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两次。

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前六个月按时、足额、连续向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当月前两年不拖欠住房公积金;

(2)贷款申请人由外地转入本市的,应在转入前六个月(由单位汇缴)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已正常汇入我中心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正常,无违约)。

2.贷款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为自住普通住房;

3.贷款申请人为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人(购房合同上由买受人签字盖章);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为还款担保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6.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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