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为企业员工买社保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处理条件:
1.与用人单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就职后30日内提出申请。
处理方式:
1。[在线处理]:
第一步是登录系统。登录“网上申请系统”
(http://dghrss.dg.gov.cn/sbzw/html/ws_help.html);
第二步:输入信息。点击“综合申报”>“智能输入/增加功能输入身份证号(输入身份证号)”>:“保存”;
第三步,提交数据。确认“草稿箱”中的申请资料,“提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第四步,查询结果。用人单位提交的数据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可以在网上申请系统的“已审核”和“未审核”中查询审核结果。
2。【就地办理】:参保人参保地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现场处理需要提供:
1.《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1份);
2.台湾省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一份);
3.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和就业证或永久居留证(复印件一份);
4.华侨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
具体以当地代理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