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我家有女初长成2022-08-12  8

湖南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指南(条件+资料+流程)

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认定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身份认定的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根据省低保指南,2021年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城市按825元/月,农村按6500元/年;低保标准高于省级低保标准的地区,基准线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线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二。所需信息的标识

(一)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证明其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材料,残疾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严重疾病患者应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被授权检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三。确认流程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边缘家庭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启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同时综合运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往来等方式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结果应在受理信息核对申请后9个工作日内反馈。

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人数、初审意见、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5.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认定意见。申请单独登记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应当进行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通知书;对不合格的申请不予认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确认时间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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