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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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为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且至今未再就业者,包括以下三类:
1.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失业的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至今未重新就业。
3.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失业的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至今未再就业。
温馨提示: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且至今未再就业者,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申领失业救济金!过了期限就享受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