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公租房受理窗口实行预约制服务
即日起,公租房企业受理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制”服务
1.办理相关业务,请提前拨打预约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才能来办理业务。并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进行“一对一”治疗。
2.预约时请遵守“六个必须”:
(1)请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服务大厅。
(2)请务必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或N95口罩。
(3)进入大厅前,请务必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手部消毒。
(4)请务必进行体温测试。
(5)请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报告,扫描健康码和旅行码进行验证和测温。
(6)进入大厅后,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在指定区域等候,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到窗口办理业务。业务办理过程中,请自觉与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1m以上的距离,有序办理业务,并立即离开,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3.为了防疫和安全,我们温馨提醒租户尽量减少前往公司接待大厅,相关业务询问、咨询等。建议他们可以电话沟通,减少聚集人数。鼓励大多数租户采用“竞价”的非接触式在线方式。如仍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快递寄送(注明寄件人及联系电话)。
电话:62665300
地址:静安区安源路427号
收款人:公租房受理窗口
公共租赁住房公司验收审核部
2022年3月12日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静安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