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苏f2022-08-12  11

中山医保报销地点

处理地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综合服务大厅,各镇、区人社部门

电话:

0760-12333

处理时间:

正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1)非专家审核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

(2)需要专家审核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后50个工作日。

(3)公费人员二次报销即时完成。

(以上处理时限不包括物流流通和向第三方调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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