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社保参保指南
个人处理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处理条件:
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具有保定市户籍(或保定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加工材料:
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等困难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已经办理了社保卡,需要提供复印件。
办理流程:城乡居民应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直接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县级社保机构]参保,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支付等级:
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元;800元。七个档次,投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搬运地点:
保定市社保经办场所列表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处理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我省城镇灵活就业的其他从业人员。
没有户籍限制。非全日制学生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均可参加。
加工材料:
我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地或者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视同缴费年限或需要代管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由其代为办理参保手续。
没有缴费年限或者不需要保管人事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
保定市社保经办场所列表
支付基数:
本人可根据本人收入自愿以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作为缴费基数。
支付比例:
按照选定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