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中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局〔2021〕32号)、《关于公布2020年中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中同字〔2021〕62号)及我市有关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现主管本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由3376元调整为3958元,上限由20268元调整为22941元。实施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即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