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本级医保报销

黄金猛鱼2022-08-12  20

四川医保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省级参保单位:

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省级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现将调整省级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成都市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统计部门每年公布成都市平均工资后,由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施。

二。已参加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人员,自愿选择参加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补充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完成缴费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40万元/人。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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