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下载《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申请表》,填写、打印并盖章;
(二)单位经办人凭相关要求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开户;
(三)管理机构审查申请;
(四)经批准后,办理比例变更业务;
(五)业务完成后,经单位经理签字,取回凭证交回存档。
注:
1、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必须一致,且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吉林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