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保险补偿金申领窗口办理流程
工伤医疗终结后,职工可向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赔偿。
窗口处理流程:
一.应用
参保人现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接受
工作人员将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立即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参保人员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工伤保险待遇不予受理通知书》并由参保人签字后提交给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补充材料通知书》,交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按要求交共同被保险人补充材料。
三。复习
受理后,审查人员将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承诺时限内给予答复。
四。第号决定
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形式合法的,应当予以核准,并向参保人出具《工伤保险伤残待遇审批表》;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和标准的,不予通过,并向参保人出具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结果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补充材料通知书》,提交参保人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