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表
(一)选拔推荐工作。
1。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各相关高校要制定普通高校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选拔要求和程序,于4月29日前加盖本校公章,以PDF格式扫描录入系统进行审核,并向全体学生公布招生协议和联合培养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和收费标准。
2。包括相关数据。【/S2/】4月29日前,各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相关高校将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分专业毕业生人数、拟升本科毕业生人数按比例报我厅(升本科系统网址:http://zsb.gxeduyun.edu.cn)。各学校报送的材料和数据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3。确定合作高校。4月29日前,各本科高校要根据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向本科下达的任务,进一步确定拟招收和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及相应专业,填写附件8、9,并将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高教处电子邮箱:jytzsb@126.com我处将对专业对口情况进行审核,系统中应填写已通过审核的本科高校对口招收的专业数和计划数。5月12日前,应签订符合条件的招聘协议,并扫描到系统中备查。开展联合培养的高校应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并于5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局备查。需要在系统中填写联合培养的学校、专业、计划数。
4。确定了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晋升途径。5月16日前,各高校要组织本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晋升方式,填写附件3并发送到高教处电子邮箱:jytzsb@126.com
5。公示推荐名单。各相关高校必须在学院网络和校内张贴公示拟升本科学习的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网上公示的信息保存至年底。
6。提交推荐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学校应于5月27日前将推荐学生相关材料报送本科院校。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学校正式文件1份(纸质版)、经学校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职高专毕业生学生推荐表》(附件1)(相关数据按附件7要求录入系统,公布纸质版1份)、附件2、4、5(相关数据录入系统进行申报)。
7。上报拟录取名单。6月10日前,各相关本科院校在审核相关高职院校提交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填写附件6(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学生姓名、民族信息、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在普通高校毕业生录取库中报的,一定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
8。审核并公布录取名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相关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中旬公布录取名单。
9。注册信息。[/S2/]9月底前,完成普通高校录取学生信息审核并上传至学历信息网。
(2)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试招生。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下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