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社保转移指南(转出+转入)
一、处理条件
单位职工被辞退、开除或者调离的。
二。处理材料
省内转账:
1.转让申请。
2.打印社会保险卡。
3.个人账户对账单。
4.养老保险手册。
4.员工增减变动表。(以上程序打印的信息一致)。
5.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账:
1、基本养老保险证。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即转出社保所)。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即转入社保机构)联系函。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调动令及复印件。
三。处理过程
1.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将上述办理材料提供给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机构)开具缴费凭证,由职工本人寄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可跨省市邮寄送达。
2.职工新就业地(即调入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原就业地(即调入地)社保机构。
3.原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续函后,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相关手续。跨省市社保机构新就业职工(即转入社保机构)的,以邮寄方式送达。办理转移手续时,必要时应提供员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员工人事档案。
四。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保定市社保经办场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