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
(1)参保人在我市继续参保后,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携带资料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业务窗口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2)我局收到转院申请后,将对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进行审核。资料不全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补充资料通知书》。
(3)信息齐全有效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属于省内转移的,应当通过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省内转移平台”)上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联络函。
(4)我局接收参保人原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省内转移的,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下载参保人原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确认转移金额到账,核实后办理转移手续的为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