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落户北京有年龄限制吗
博士来京落户有年龄限制吗?
答:是的。
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监督和管理从北京引进的毕业生
1、引进毕业生实行“谁负责引进,谁负责聘用”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出台程序,优化办理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实现系统溯源、记录完整、可追溯,确保责任压实。
2、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引进毕业生的管理,对实施三年制培养和留住毕业生的成效进行跟踪;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排查风险点,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用人单位要把好选人关,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依法与毕业生建立劳动(聘用、就业)关系,合理约定服务期限,履行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和缴纳社保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了解单位的发展、经营和居住年限,保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的稳定。
4.毕业生应当诚实守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作出承诺。不允许有欺诈行为;对自己的工作选择负责,努力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检查毕业生引进工作,检查结果与指标分配挂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减少指标、暂停毕业生就业等处理。涉嫌违纪问题及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为管辖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介绍;
(二)不严格核实申请材料,推诿、拖延,致使委托人利益受损的;
(三)未与毕业生建立合法劳动(聘用)关系或者未履行缴纳社保义务的;
(四)以介绍毕业生为由,收取代理费、服务费等费用;
(五)在毕业生培养和留用方面存在较大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协助毕业生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是否存在行贿、受贿或行贿行为;
(八)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
6.毕业生在办理落户手续前主动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通知毕业生并提交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注销其录取通知书,停止落户。严重失信或欺诈,或贿赂毕业生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停止落户并记录不良信息;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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