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失业保险金每月几号发放

常州区号2022-08-12  4

太原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日期: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考核合格者,自失业登记之日起,发给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一年内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扩展: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同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4828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