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动车登记规定2022
新修订的《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实施五项新措施以方便机动车登记
此次修订固化了公安部近年来出台的交管改革措施,推进了改革成果的制度化、法律化,回应了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推出了五项便利机动车登记的新举措。
一、私家车、新车车牌免检。
5月底前会同工信部在10个城市试点开展国内乘用车注册生产企业预检验,新车出厂时进行检验。生产企业将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注册登记时免交机动车交验。积极推行互联网注册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注册,方便群众快速上牌,助力汽车产业发展。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行。
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客车注册登记“一证合一”。
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使用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提交居住证明。小客车总量已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地方政策执行。
三、开展车辆信息变更“跨省管理”。
群众可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变更安装货车尾板、残疾人车辆辅助装置、客车行李架等。,而无须返回注册地点接受车辆检验。
第四,要实行申请材料和档案电子化。
实行申请材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登记信息网上传输,实现交管业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第五,开展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与税务、银行、保险、交通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辆购置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交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