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法电动三轮车管理,根据肥西县《关于加强非法电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从2月1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部分道路禁行及相关执法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登记和备案
根据市县政府治理非法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部署,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全方位宣传,引导车主自觉做好备案登记工作;通过在县城科学设置报名点,方便群众就近快速办理。
2022年4月起,我县非法电动三四轮车全面进入规范化阶段,实现非法电动三四轮车“不新增量、消化存量、限载”,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
本次登记的对象为: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三轮或者四轮车辆载客或者载货的。
注册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建设非法电动三轮或四轮电动车登记系统,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领取登记标志。
合肥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登记标志(样式)
报名点的设置是先固定后移动。根据交通管理实际,结合我县非法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市场和农贸市场分布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设置14个固定的非法电动三四轮车登记点,均为交警部门牵头的登记点。其中上派6个镇,桃花1个,肥西经济开发区1个,紫蓬1个,华钢1个,山南1个,官厅镇1个,三河镇2个。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选择就近的登记点登记,领取并安装登记标志。结合后期市场分布和管理实际,设置流动点,进一步方便备案登记。
二。交通规则
自2022年2月18日零时起,全县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必须遵守以下交通规则。
(一)禁止通行的道路
以下道路为一直禁止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的道路。上述车辆如需通过禁止通行道路的交叉路口,可由道路通行。
1.全天禁行道路:金寨南路、集贤路、方兴大道、肥西段、上跨、下跨桥。
2.不同时段(每日8: 00至12: 00、14: 30至18: 30)禁行道路:排河路(青年路至镇宁路)、青年路(金寨路至人民路)、中排路(玉城路至聚星路)、站下路(金寨路至潭冲湖路)、聚星路(排河路至潭冲湖路)
这是第一批禁止通行的道路。根据城市管理需要,新的禁行道路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交通规则
1.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非法三轮车、四轮车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辆质量、外形尺寸等车辆要素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属于非标车辆。按照非标车辆的交通规则。
2.上述车辆在许可道路和时段的道路上行驶时,有辅道的,从辅道右侧通行;如果没有专门的辅路,从路的右侧通行。
3.货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用于载人,货物尺寸不得超过车身。
(三)法律责任
违反禁行规定,违规载货载人的,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涉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其中,违反禁行规定驾驶非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不予记分,扣留车辆;驾驶四轮电动三轮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200元罚款,可以扣留车辆不记分。
三。非法电动三轮四轮车备案登记流程
(1)车辆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在用电动三四轮车到登记点备案。
(2)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车主和车辆身份信息后,进入小程序“电动自行车注册”系统的“低速电动车”模块。
(3)报名点工作人员负责录入以下信息:
1.车辆信息:车辆品牌、车架号、电机号等。;
2.车主信息:车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
3.图片资料:现场拍摄车辆合格证、发票、左后侧45度照片、车架号、车主身份证明等。
4.系统生成《合福非法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证明》,工作人员发放备案登记标志,并在车辆左侧指定位置刻制“YBA”(已备案)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