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伤保险待遇更改办理指南
海南工伤保险全省变更指南
(一)离线处理流程
申请人可向我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见附件1)申请变更工伤保险待遇,填写《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经办机构按规定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二)在线处理过程
工伤职工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营业厅(ggfw.hainan.gov.cn),点击业务办理→工伤待遇变更申请,选择需要变更的待遇项目,填写申请变更理由,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工伤职工登录网上营业厅,点击“社保信息查询”→“审批结果查看”,查询审批结果。
注:目前网上办理流程只对工伤职工开放,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暂不能使用网上办理业务。
二。应用条件和材料
(一)申请条件:需要暂停或恢复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
(2)申请材料:
1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2.丧失待遇条件或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证明材料(由申请暂停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含供养亲属)提供)
3.恢复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由申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含供养亲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