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医保报销对象
保定医保报销对象:
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保定被保险人报销:
住院保障方面,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内一类、二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门诊保障方面,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一般提供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居民医保在统筹门诊费用。
保定市超标准支付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和甲类诊疗项目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85%,一个医疗保险经营年度内第二次住院为87%,三次及以上住院为89%;退休人员相应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按比例支付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一、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县外,市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市外医疗机构50%。学生和儿童(含大学生)向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职工的报销比例与住院次数有关,居民的报销比例与医院的级别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