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2022年青岛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每月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费金额。所需经费按系统从市、区(市)就业补贴资金中拨付。

扩展阅读>: gt gt

★申请条件★

对象申请补贴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招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自住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通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申请补贴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当月;对于本单位原职工,辞退备案时间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间隔应在6个月及以上,且在此期间未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最多可申请前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一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4760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