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老年津贴
发布对象
老年人长寿津贴是指政府定期给予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护理津贴。分配对象为具有海口市户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发行标准
按年龄分为三个标准等级:
(一)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现金发放109元;
(二)90-99岁的,每人每月209元现金;
(三)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现金609元(其中省政府每人每月300元,市政府每人每月3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