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广泛集聚青年俊才政策汇总
2022年4月28日,长沙人社发布《长沙市争创全国吸引聚集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其中,关于广泛聚集青年人才的政策如下:
1.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博士或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凭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2.对两年内落户并长期工作的3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对定居并长期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房租和生活补贴提高到10万元。市、区、县(市)市属高校、公立医院、中小学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房租和生活补助。
3.对新参加长期工作的35周岁(含)以下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首次购买长期住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海外大学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对市、区、县(市)市属高校、公立医院、中小学新引进的博士,首次给予同等购房补贴。对于长期定居、长期工作的博士,购买首套家庭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4.对新设企业博士后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出站后长期停留的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5.实施青年人才“小荷才楼焦健”计划,每年评选青年创业项目不超过100个、青年创新项目不超过20个,最高资助20万元。
6.鼓励毕业生留在长期高校长期就业。根据本地生源录取率、录取人数、毕业生留用率、留用人数增幅,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7.对高校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奖励20万元。
8.对有组织前来实习培训的国内外本科及以上院校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最多3个月的生活补助。
注:该政策将于2022年5月1日生效。现行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从新的时间起,提高标准,不重复奖励补贴”的原则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委负责解释,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原文链接>: gt gt长沙市争创全国吸引聚集人才平台的若干政策(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