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重庆彭水县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4月28日0时至24时,彭水县新增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4月28日24时,彭水县有1名本地无症状感染者。
基本信息:
彭水县无症状感染者1,与彭水县确诊病例1同车,4月26日随彭水县确诊病例1从市外出发,4月27日到达彭水县后被隔离控制。4月28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活动跟踪:
4月26日
9:57-23:10,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驾车经G42高速至黔江区柏舟服务区停车场与确诊病例1会合;
23:10—23:55经G5515高速、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
23时55分至次日00时09分,停在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路边(不下车)。
4月27日
00:09—00:18经G65高速到彭水自治县嘉宝收费站下路;
00:18-01:16,在政府车辆的引导下,与父母驾车前往彭水自治县黔中宾馆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治疗点集中医学观察。
注:
在重点时段和区域有逗留、停留史,在相应时段有过交通工具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尽快向社区(村)、单位、宾馆、民宿报告或通过“社区报告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