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丰县禁行区域通行证怎么办理?
你要携带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以及需要进入禁区的证明文件,经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通行地点:长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通行证办理时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以实际调整为准)。
2020年4月1日起,全面禁止中重型货运车辆、农用运输车、农机车、危化品运输车在县城主城区道路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禁止进入县城车型。
中型货运车辆和低速货车,包括特种作业车辆;农用运输车、农用运输车,包括三轮、四轮和手扶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二、用于城市清扫、绿化和维护的市政养护车辆,以及消防车、救援车不受限制。使用非军用车辆的单位,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备案。
三。限制区域是指在下列表达式定义的范围内的县主城区的所有道路:
1.S311省道长寿路至南二环路段以东,不含S311省道。
2.S311省道南二环以北,不含S311省道南二环。
3.水九路S311至X012段以西,不含水九路。
4.X012县道水九路至杨公路以南,其中X012县道(水九路-杨公路)由东向西、由西向东限行。
具体限行范围以道路上设置的禁行标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