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父母买的房结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看情况而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投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登记。
父母购买的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个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认定为双方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已装修的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所作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