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流程
窗口处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转入。参保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关系;第二步:接受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第三步:转入机构向转出机构发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函;
第四步:转出方将转账信息表和划拨资金发送给转出方,结束保险关系;
第五步: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予以清退;
第六步:告知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