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医保每年什么时候缴费?
中山城乡居民医保每年什么时候交?
根据2021年9月6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由医疗保险费征缴部门征收。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享受期。
大学、中学、小学和中学的学生由其学校投保。应届毕业生可按半年(6个月)的标准缴纳保费,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困难群体(包括本市户籍贫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上无人照管的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人)由镇街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