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都交了能退一个吗?
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终止其他重复参保关系。
1.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只保留学籍地的参保关系。
2.参保人是新录用职工,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只保留职工医保。
3.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职工医保,但在就业中途又随单位参加了职工医保,导致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只保留就业单位的参保关系。
4.已参加城乡居民异地医保的,只保留常住户口关系。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误缴费至当地等原因,在终止城乡居民医保关系的同时,可申请退费。在相应的待遇享受期开始之前。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不予退还。
各县(区)税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参保人员的退税业务。申请退税者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办税大厅和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窗口,填写退税申请表,提供缴费凭据、银行卡信息等资料。税务机关汇总退款人员明细后,统一反馈给同级医疗保障部门。
经审核属实后,医保部门将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多支付的费用退还给参保人。
各县(区)税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参保人员的退税业务,签订缴费协议,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