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助对象范围
在市区注册并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单的小微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首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证的重点群体和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数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15%(含)以上【100人以上企业8%(含)】;
2.与上述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所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可申请的贷款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和非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数× 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折扣标准
对入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科技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LPR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小微企业给予1.5%的利率优惠。
(四)担保条件
小微企业应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有效担保措施,以经办银行要求为准。不能提供担保的,也可以要求委托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根据委托担保机构的要求,小微企业需要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措施和担保费用。
(五)贷款申请程序
贷款申请采用“资格确认+银行承兑放款”的模式。
1。申请途径和注册所需材料
路径一:企业(除已入驻科技孵化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吸纳城镇户籍退役士兵就业的企业)已签约“杭-云千”平台的,根据微信“数字就业”小程序推送的“企业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申请。
路径二:申请人可在“浙江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企业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确认”,选择“网上办理”,按要求上传资料并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
途径三:向营业执照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招聘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军队退出现役证明、相关人员户籍证明);
(3)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已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科技孵化器或创业孵化基地落户的,还需提供孵化器或创业孵化基地出具的居住孵化证明)。
2。银行接受贷款
申请通过后,申请企业持资格证书(浙办、办窗口申请)或通知短信、申请结果(“数智就业”申请)到自选经办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负责申请企业的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金融相关业务。
(六)贴现利息的应用路径
路径一: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数字智慧就业”会推送“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事宜,经办人确认贷款和还款信息后,在线提交申请。
路径二:借款人可在“浙江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企业就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选择“网上办理”,按要求上传资料并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
路径三:经办人向受理资格认定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贴息,提交贷款期间还本付息证明原件和新录用人员资格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军队人员退出现役证明、相关人员户籍证明)。
贴息申请获批后,资金将拨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