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支付基数
1.对申报工资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2577.55元,同时补齐2015年4月至6月的差额。
2.对申报工资高于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从2015年7月起以实际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并补齐2015年4月至6月的差额。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自2015年7月起缴费基数为2577.55元。
4.未参加2014年度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从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同时补足2015年4月和6月的差额。
支付比例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
农业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付款方式
公司汇款
失业保险是单位缴纳的,不是个人缴纳的。
按月缴纳,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付款地点
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街269号
电话:0451-5372272
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电话:0451-88375732
哈尔滨市各区县社保局联系方式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