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已经登记上牌但没悬挂车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
【/S2/】2021年合肥注册电动车无牌照上路行驶怎么处罚?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车辆和骑车人的相关信息;未悬挂号牌,号牌在车内或者随身携带的,执勤民警应当协助骑车人当场悬挂号牌;未悬挂号牌且无法现场制作号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给予警告,并督促骑车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悬挂号牌;车辆号牌丢失、被盗的,执勤民警应当登记相关信息,并提醒骑车人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号牌。已登记未登记号牌再次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罚款。
罚款标准:
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车辆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以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应当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