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要支付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保险费用。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0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病需转往市内医院的(仅限市内上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后,参保人可于次日内转往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住院起付标准可连续计算。
根据本办法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住院、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