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怎么认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
中山市城乡居民医保认定门诊特定疾病指南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疾病准入标准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殊疾病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和就医。
1。识别过程
选择就近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申请→到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处进行审核→到医院医保或医务处进行挂号,拿到特定疾病门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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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流程
去就近有资质的医院看病→出示社保卡和特定疾病门诊证明→可享受相应待遇(无起付线)。
3。医疗管理
一级门诊应选择1家具有医疗资质的医院(含我市认可医院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下同)作为特定病种门诊费用结算医院。
二类门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需要选择1家具有医疗资质的医院作为其门诊费用结算医院的;比如,参加基本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选择一家具有诊疗资格的医院作为其特定病种门诊费用结算医院。
注:门诊处理特定疾病时,默认处理的医院是医院(定点机构),只有在定点机构进行诊疗才会报销。原则上一年内不改。如需变更或查询定点机构,请到各镇区医保部门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