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驾驶证换证所需信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为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请注意:驾驶证姓名、号码需要变更的,只能用居民身份证办理,不能用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外国人(含港澳台)需要提交
B.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指港澳居民在入境时所持有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以及东莞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不需要); 请注意:自2019年6月1日起,持有全国公安部门制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者无需提供。
C.台湾省地区居民身份证明为公安机关签发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外交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东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和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请注意:自2019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持有公安部门制发的台湾省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无需提供。
D.华侨的身份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东莞市公安局出具的居住和暂住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E.外国人的身份证明为外国人入境时持有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居留(停)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东莞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和临时居留证明(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注:外国人护照号码或姓名变更,新护照未用中文表述的,建议提供旧护照原件或复印件,新护照原件或翻译件;译文可提供经我市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或东莞翻译中心的中文翻译文本,或其他翻译公司的中文翻译文本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F.军人(含武装警察)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其户籍证明由团以上单位出具。在申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部队有关部门出具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退役证、退伍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居住证明。注:申请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可预约到各镇街车管所、交警大队办理业务;其他需要在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的情况。
2.业务预约成功短信;
3.东莞市医院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身体状况证明(体检数据系统联网核查,但不需要原件,体检有效期六个月);
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