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吉利区、县(市))购买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家庭名下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或部门间对应关系核实);(包括18岁以下的儿童)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
3.身份证:借款人和共同付款人的原件。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4.账簿:借款人和共同付款人的原始账簿;集体户口派出所盖章;
5.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2份(当场填写);
6.首次付款发票:原件;
7.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现房合同)原件两份;
8.有共产党员需求的,由共产党员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家庭名下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间函证核实)。包括18岁以下的儿童);
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心网点领取);
10.住房公积金担保个人申请表1份(在环网担保公司柜台领取);
11.借款人还款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原件;
12.借款方楷体私章。
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1.请按上述顺序逐一整理信息。当面签订《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以上要求均需验原件。
2.当购房合同中有共产党员时,需要带上自己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与贷款申请人办理签约。
3.购房合同中,共产党员未满十八周岁的,在签订合同时,由其监护人携带共产方楷书印章签字。
4.借款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到公证处办理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份,请登录www.lygjj.org.cn下载授权委托书格式)。签订借款合同时,受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方形楷书印章。
在市区购买个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借款人家庭名下的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或部门间的对应关系核实)。(包括未成年儿童);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
3.身份证:借款人和共同付款人的原件;
4.账簿:借款人和共同付款人的原始账簿;
5.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个人婚姻状况声明或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
6.首次付款发票:原件;
7.房管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合同》原件;
8.借款人需填写《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担保公司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9.借款人还款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原件;
10.借款人和共同付款人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和半年银行对账单原件;
11.借款方楷书私章;
12.有共产党员的,还要求共产党员提供:共产党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家庭名下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间通信核实)。购房合同中,共产党员必须是配偶、直系亲属、男女朋友,且年满18周岁)。
在市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
2.贷款申请人(购房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家庭名下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间函证核实);
3.售房人、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二手房贷款售房人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需与贷款面对面当场填写)、同意出售房屋且无纠纷的承诺书原件(需与贷款面对面当场填写);
4.转让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未分割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缴款书原件);
5.洛阳市存量房签约证明原件及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有效证明原件;
6.首付款监管资金有效收据原件(含“房易安”交易资金收据);
7.《河南省存量房交易审批计税价格(住宅)通知书》原件;
8.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第一联);河南省增值税发票原件(第二联);
9.买卖双方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原件;
10.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市区网贷柜台领取);
11.1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担保业务柜台领取)。
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请按上述顺序逐一整理信息。当面签订《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以上要求均需验原件。
2.如果存量房签约证明中有共产党员,你要带上自己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与贷款申请人办理签约。
3.在签订存量房合同的证明中,共产党员未满十八周岁的,在签订合同时,由其监护人携带共产方楷书印章签字。
4.借款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到公证处办理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份,请登录www.lygjj.org.cn下载授权委托书格式)。签订借款合同时,受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方形楷书印章。
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1.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
2.贷款申请人(购房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面签贷款当场填写)、家庭名下未成年子女财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核对或部门间函证核实);
3.卖方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二手房贷款卖方婚姻状况声明书(面签时填写))、同意出售房屋的承诺原件、无纠纷的承诺;
4.转让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未分割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缴款书原件);
5.洛阳市存量房合同签署证明原件及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证明(托管协议)原件;
6.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的有效证明原件;
7.存量房交易应税价值(住宅)通知书原件;
8.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第一联);河南省增值税发票原件(第二联);
9.评估报告原件两份(其中商业银行一份,担保公司一份)
10.买卖双方农行银行卡原件;
11.贷款申请人(购房人)、配偶、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复印件两份(月收入超过5000元并加盖银行印章)(其中商业银行一份,担保公司一份);
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市民之家5楼公积金窗口领取);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农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领取)、《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一式两份(市民之家5楼房贷窗口领取)。
温馨提示:
1.请按照上面的顺序逐一整理信息。当面签订《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和《商业银行贷款合同》时,以上要求均需验原件。
2.在存量房签约证明中,若购房者有产权共有人,需携带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与贷款申请人办理签约。
购买个人住房,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最近六个月缴存的原始明细账;
2.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家庭名下房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或部门间对应关系核实)。(包括未成年儿童);
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或《洛阳市关于报送个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信息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和要求的贷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