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处理条件
凡符合我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条件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存量房合同签订证明中的房龄不得超过20年。
2.存量房合同签订证明中,买受人有产权共有人的,共有人必须是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3.签订存量房合同证明中的卖方或产权共有人必须年满18周岁。
备注:此项业务目前仅在市区开展。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
2.贷款申请人(购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贷款面对面现场填写))、家庭名下未成年子女财产信息(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核对或部门间信函往来核实);
3.卖方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二手房贷款卖方婚姻状况声明书(面签时填写))、同意出售房屋的承诺原件、无纠纷的承诺;
4.转让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未分割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缴款书原件);
5.洛阳市存量房合同签署证明原件及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证明(托管协议)原件;
6.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的有效证明原件;
7.存量房交易应税价值(住宅)通知书原件;
8.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第一联);河南省增值税发票原件(第二联);
9.评估报告原件两份(其中商业银行一份,担保公司一份)
10.买卖双方的农行银行卡;
11.贷款申请人(购房人)、配偶、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复印件两份(月收入超过5000元并加盖银行印章)(其中商业银行一份,担保公司一份);
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市民之家5楼公积金窗口领取);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农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领取)、《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一式两份(市民之家5楼房贷窗口领取)。
提示:
1.请按照上面的顺序逐一整理信息。当面签订《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和《商业银行贷款合同》时,以上要求均需验原件。
2.在存量房签约证明中,若购房者有产权共有人,需携带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与贷款申请人办理签约。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额度:2020年7月13日起,单个职工向一个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向家庭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和个人账户余额限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除按借款人还款能力、个人账户余额、存款时间计算外,所购房屋建筑年限不满5年的,贷款金额为总房价的80%(合同成交价格<纳税申报价格>与纳税核定价格的最低值,下同);6至10年,贷款额度为总房价的70%;1年以上贷款额度低于总房价的60%。
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需要由受理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核定。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相同,均不少于1年(含1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具体贷款期限为30年减去所购房屋的实际竣工年限(即房龄,以申请贷款时的自然年限减去所购房屋的竣工年限计算),但不得超过20年。
房屋期限:房屋期限20年以下,以建筑年份和房产证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按照各自政策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国家利率调整时,按照各自政策调整利率。
目前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法定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法定利率调整的,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次年1月1日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根据银行利率规定浮动,以申请时执行的政策为准。
担保抵押程序
1.担保: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获批后,需由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共同认可的洛阳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将所购房产抵押给洛阳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需要到洛阳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填写《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签订《组合贷款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缴纳商业贷款担保金。
2.抵押:组合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借款人应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由洛阳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买卖双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房产的现值由洛阳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市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根据房屋购买总价或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确认的房屋评估值确定。抵押证明由洛阳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管..
3.贷款发放:组合贷款经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审批,并经洛阳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理、审核、担保后,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洛阳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担保声明向借款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Ltd .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向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出具担保公司的担保声明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及盖章),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放款通知书,按照银行相关程序发放商业贷款。 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分别按照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通知借款人到洛阳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领取借款合同等规范性文本。
处理流程
1.贷前准备
受理单位:洛阳房产融资担保公司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个人贷款到账(取款)窗口。
电话:0379-64812749
受理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银行(农行)窗口。
电话:0379-65519330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收入证明、银行活期(近三个月)、房产证复印件到市民之家五楼A09-A11窗口,由工作人员陪同到公积金窗口进行预贷。客户到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对商业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进行预审。初审通过后,进行房产评估、买卖合同网签、首付资金监管、缴纳相关税费和抽签。
提示:
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受理单位:洛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民之家一楼21号窗口
提款和纳税
地址:市民之家三楼办税窗口。
借款人或原产权人持房产证到市民之家一楼窗口B5-B6领取,买卖双方持相关资料到市民之家三楼缴纳相关税费。
2.公共贷款申请受理(市公积金初审)
受理单位: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公积金窗口
电话:0379-64812219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二手房买卖合同等贷款资料向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详见服务指南)。该中心将查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额度,填写《洛阳住房公积金二手房组合贷款联系单》一式五份。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勘察。
3.商业贷款申请受理(商业银行审批)
受理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银行(农行)窗口。
电话:0379-65519330
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洛阳住房公积金二手房组合贷款联系单》后,对借款人的商业贷款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确定的商业贷款的贷款金额和期限填写在《洛阳住房公积金二手房组合贷款联系单》一式五份,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积金中心。
4.签订相关合同。
受理机构: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五楼公积金窗口);农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市民之家五楼银行(农行)窗口);洛阳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民之家五楼个人贷款缴费(支付)窗口)。
借款人提交的组合贷款申请经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批准后,分别与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同时,需与洛阳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组合贷款委托担保及反担保合同,并向洛阳市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商业贷款担保费。
5.办理过户和抵押登记及权证催收。
接受单位:洛阳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洛阳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收到借款人的公贷、商贷借款合同后,安排材料确保借款人符合过户、抵押条件,并预约买卖双方同时到市民家中办理过户、抵押手续。符合许可条件后,洛阳市房屋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借款人同时到场领取他项权证和房产证。
6.担保公司应出具同意担保的声明。
该组合贷款申请经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批准,并经洛阳市房屋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理、审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出具《同意担保声明》,向借款人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由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出具的二手房组合贷款贷款通知书,洛阳市房屋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农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根据银行相关程序安排发放商业贷款。
7.获取相关合同。
接受单位:洛阳房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电话:0379-64818578
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市民之家五楼一个贷存(注销)窗口领取借款合同等文本。
8.借款人按时还款。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进入还款期,应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款日期以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的规定为准。
资料来源:http://www.lygjj.org.cn/ywzn/dkyw/19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