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乔宗淮2022-08-12  13

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指南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事情名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功能描述:凡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有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

三。适用范围

1.非全日制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未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正常存储的个人账户的。

3.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

4.单位被撤销、解散或破产而未重新就业的。

5.以上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四。建立的基础

(1)《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居住地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2)《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设部[2005]5号)规定:“1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招用农民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九。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十四。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豫府〔2016〕223号)规定:“1 .(1)各地要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2)鼓励非全日制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下统称独立存款人)独立存款人享有《条例》规定的带薪职工权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GB/T 51271-2017)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其收入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和比例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已缴纳的资金自行承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相关手续,应由职工本人直接办理。”

(5)《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有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职工各项权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6%。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资金由本人承担。”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GB/T 51271-2017)“4 . 0 . 17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同城转移:转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转移手续,转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转移手续;职工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应直接从原单位管理户转入新单位管理户;2异地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应当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出和转入手续分别由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职工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3单位拒绝办理转移或者单位已不存在的,职工可以持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予以办理。”

动词 (verb的缩写)受理机构: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及物动词决策机构: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处理条件

(1)《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居住地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2)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基改[2005]5号)规定:“1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招用农民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月缴存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九。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可凭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十四。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购买自住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有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开户

1.填写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一类账户储蓄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

注:实地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多户。(验证方法见附件4_9)

(2)停止支付

1.填写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停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继续支付

1.填写《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四)存款基数的调整

1.填写《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注:1。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由申请人自行申报。2.灵活就业人员以委托银行代扣方式缴纳住房公积金,代扣时间为每月20日至25日。25日(含)以后开户的,代扣下月生效。

九。接受方式

(1)窗口受理:职工本人向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职工登录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版)http://www.lyzfgjj.com网上营业厅,根据提示办理停缴、续缴、变更月缴存额、变更银行卡号等业务。(详见《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开户提示》)

X.验收过程

(1)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领取申请材料,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并依法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的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

(2)审核: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

(三)决定:工作人员打印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回执,交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积金业务印章。工作人员会根据身份证、银行卡,“…开户申请表”、“开户回执”等对员工信息进行拍照存档。

(四)服务: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回执交由职工本人留存。当场解决。

XI。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应当场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十三。咨询方法

(1)现场咨询:业务办理网点地址(指引)。

(2)电话咨询:0379-12329。

(3)在线咨询:http://www.lygjj.org.cn/(导读)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lyzfgjj)

十四。投诉渠道的监督

(1)现场监督投诉:业务办理网点地址(指引)。

(二)监督投诉电话:0379-12329。

(3)在线监测投诉:http://www.lygjj.org.cn/(指南)。

十五。处理的地址和时间

(1)市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市民之家五楼B区服务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09: 00-12: 00-13: 00-17: 00

(2)县(市)吉利区:业务办理网点地址(指南)。

时间:周一至周五08: 30-12: 00-15: 00-18: 30(夏季)

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4:30-18:00(冬季)

(3)合作银行网点:受托机构网点地址(指南)。

时间:周一至周五09: 00-12: 00-14: 00-17: 00。节假日不予办理。

资料来源:http://www.lygjj.org.cn/ywzn/gjyw/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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