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
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
为深入实施贵阳贵安人才“强省”行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支持各类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符合《贵阳市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条件,并缴纳持有“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的贵阳市及贵安新区员工。
二。政策措施
(1)贷款额度可在计算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0%。
(2)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50%至150%。具体来说:
1.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提高150%(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2.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提高100%(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3.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提高50%(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3)在贵阳、贵安新区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款。
(4)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住租赁住房的,租金额度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增加50%(20100元/年)。
第三,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四。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五、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