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和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维修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意见执行。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
汽车排放检测维修系统关系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大局。《全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击柴油货车污染行动计划》、《广东省打击柴油货车污染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建立和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制度。各级上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管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保障,确保汽车排放检测维修制度扎实有效实施。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和市场监管局报告重要情况。
第二,实施闭环管理
实现排放检测和维护系统的互联互通。各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保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汽车排放检测机构与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保养)站数据交换规范,实现汽车排放实验室信息系统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当地级的联网对接,实现“检测-维护-复检”数据实时闭环管理,并将数据上传至省级相关系统。
实现排放检测和维护管理的闭环管理。排放超标车辆需要在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修理)站进行维护(修理)后,原则上应当到首次检验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只有核对排放超标车辆的维修结算清单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与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信息系统中的维修记录核实一致后,方可安排车辆复检。汽车实验室信息系统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联网前或联网后发生临时故障时,可以以各地级市行政区域内的维修结算清单或机动车维修竣工交付证明作为复检凭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将排放超标车辆的复检合格证明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得少于6年)。
第三,加强服务引导
积极引导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修理)站健康发展。从事发动机维修的一、二级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级汽车维修企业,可以通过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成为汽车排放性能维修(保养)站。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汽车排放检测机构应当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修理)站信息,并及时更新。对违法违规、服务质量差、维修后复检合格率低的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保养)站,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将其从当地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保养)站目录中删除。
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汽车维修中的作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宽严相济、便民利民”的原则,借助车辆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加强对本地车辆排放性能维护(保养)站的管理。汽车排放性能维修(保养)站的进出名录、位置信息查询和维修服务质量评价应当通过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完成。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保养)站服务质量评价、维修量、复检合格率等信息的统计分析,为选择本地区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保养)技术示范站和更新发布本行政区域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保养)站目录提供依据支持。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开展专家解读和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汽车排放检测维护制度的要求,以及车主应履行汽车排放检测和出现问题及时维护维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提高专业技能。各级上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汽车排放检测、汽车维修行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积极开展相关制度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组织汽车排放诊断、保养和维修技术竞赛和技能比赛。
建立纠纷调解机制。上市地各级生态环保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建立汽车排放检测维修相关纠纷调解机制,保护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