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离婚证补办流程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籍
3.证明材料
注:离婚证遗失或损坏,需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档案保管部门查询婚姻档案证明。离婚证(或离婚档案)原件应与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页)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一致。如有不一致,当事人应先在户籍部门进行变更。
4.照片
注:两张相同的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单色照片。
重新发布过程
1.申请:双方持上述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2.受理审核: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当场核对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证明材料,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字并按手印。工作人员填写《补办婚姻登记审核处理表》后,进行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
4.发证:上述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当场向双方补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