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转入:
1.跨省市: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申请发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应当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办理后续业务。
2.跨省: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应当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办理后续业务。
3.转入外地机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在各区办事处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外地机构。
4.转移到当地机构:
1.用人单位或被保险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转入当地机关事业单位。
第二步。检查操作窗口。如果审核通过,打印调拨业务单。
第三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持转移业务单到机关事业保险部门办理转移业务。
5.事业单位异地转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本单位事业单位保险征缴部门申请办理转出业务。
转入:
1.跨省市: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2.跨省: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办理转移接续,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3.从外国机构转移: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向各区办事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2.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第三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凭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的资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转移业务。
4.当地机构转入:原机构或参保人持相关资料,在机构和业务保险部申请转出业务。
5.从外地调入事业单位:
1.事业单位或参保人到事业单位保险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接收函;
2.申请人持养老保险受理函等资料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业务;
第三步。机关事业单位或参保人持转移相关材料依次到基金财务部、机关事业保险部办理转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