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2.被胁迫方与另一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无财产、无债务的声明;
3.申请时间自结婚登记之日或者被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四、当事人认为:
1.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2.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