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医保局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开通办理公告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开通和办理的公告
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试运行以来,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有序开展。为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原职工医保征缴经办业务未提前开通,如在职退休业务、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等相关业务,均已正常开通和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和职工抓紧时间办理。
二是正常开通异地转账和跨省转账业务;转入省内的业务暂按新参保登记,待系统完善后再办理续保业务。
三、2021年5月、6月,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经办日至2021年9月10日。
四、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开展相关业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