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需要什么材料?
材料准备:
(一)、我的材料
1.现场打印或填写申请表;
2.河南省户籍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港澳亲属材料(详见二)、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函的印章、签字人信息应与单位上报信息一致);
3.未满16周岁的人员,如无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港澳亲属材料(详见二)需有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部队或工作单位驻洛阳的现役军人提交本人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港澳亲属材料(详见二)、军队系统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持有效港澳通行证并在原港澳通行证或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委托人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2)港澳亲属材料
1.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的,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为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外国护照复印件各一份;
2.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年以上有效的赴港通行证复印件、有效的旅行证复印件各1份;
3.亲属在香港就业或就读的,提交相应的香港入境许可证复印件和有效旅行证复印件各一份;
4.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分别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停留证、有效旅行证复印件1份;
5.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经澳门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1份;
6.亲属在澳门就读的,应提交澳门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就读证明复印件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处理周期:
自接受之日起,
办证7个工作日(申请人为本市和本省户籍)
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申请人在本市、省注册)
20日办证(申请人在外省注册)
单独签注20天(申请人在外省注册)
(特殊情况需发函核实的除外)
收费标准:
港澳通行证60元
背书15元一次
第二次背书30元
多次背书80元